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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判辭論泛民 民主黨轉軚反財案 公民黨無字政綱屬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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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民主黨在2020年「35+」初選派出7張名單,事隔3年多,林卓廷和黃碧雲被判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胡志偉和尹兆堅已認罪,涂謹申和鄺俊宇未被起訴。法官在判辭接納民主黨曾對否決財政預算案有保留,但裁定該黨及後轉變立場,改為支持運用否決權。判決會否影響其他民主黨人,仍是未知之數。

初選案控告的47人牽涉民主黨、公民黨和民協等。法官在判辭着墨分析各政黨如何加入串謀,例如民主黨代表曾在初選協調會議關注否決財案,不過戴耀廷繼續努力推動主張,並將否決財案納入協議文件條款。法官遂肯定,在所有協調會議完結,運用否決權已是絕大部分參選人的共識,而民主黨已轉變立場,改為支持「無差別」否決財案。

法官提到,民主黨派出數人競逐初選,組織者不可能向林卓廷和黃碧雲隱瞞「35+」計劃之目的。法官認為,黃曾在論壇承諾所有民主黨成員會「用盡」憲制權力,包括否決財案爭取「五大訴求」,是其真實想法。

針對公民黨,法官指戴耀廷和區諾軒早期接觸該黨商討初選,該黨態度並不堅定,惟公民黨2020年3月開記招,表明若特首不回應「五大訴求」,將否決一切財案和議案,反映立場完全改變。鄭達鴻曾供稱,該黨在國安法生效後,改用「以言入罪 無字政綱」為政綱口號,因為國安法之下「有啲嘢可能唔講得」。法官裁決稱,一個理性的人會解讀口號為對國安法的抗議,更改政綱只是為了減低「DQ」(取消參選資格)風險,裁定鄭罪成。

民協施德來則自辯稱,民協向來重視民生,擁護國家主權和「一國兩制」。惟法官裁定,施多次提倡否決財案,其言行已偏離民協過去的價值觀,包括維護「一國兩制」原則,裁定施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HCCC 69/22】

(初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