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最後一宗理大「圍魏救趙」案 8人暴動罪成3人罪脫 (18:12)

發佈於

2019年11月18日有市民發起「圍魏救趙」,營救圍困理大校內的示威者,213人在油麻地被捕,被控暴動罪,分拆17宗案件審理。涉及23人的一案中有12人認罪,餘下11人不認罪受審,今(30日)在區域法院裁決,為最後一宗裁決的油麻地暴動案。法官裁定8人罪成,指他們透過身處其中鼓勵暴動人士,全部人即時還押;另3人罪脫,法官認為被告以採訪工作等辯解並非不可能,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案件押後至7月19日求情,9月16日判刑。

11名不認罪被告為林樂進、林迪倫、劉思琪、梁健朗、譚啟沖、謝承峯、王俊元、蘇定楠、馮文杰、張健森及張敖妍。法官裁定王俊元、張健森及張敖妍罪脱,有被告聞判落淚,其餘8人罪成。

除蘇定楠外,各被告審訊中均有自辯,罪成被告分別辯稱要觀察警方執行職務時有否濫權、吃飯、替客戶取信、拿東西給他人、在附近下車後沒一路上無任何事引起其關注等。暫委法官黃雅茵認為他們的證供不可信,提到林樂進為退休警務人員的兒子,他表示支持警方執法,欲了解關於警方的傳聞是否真確,但若深信警方無濫權,根本不需到場確認,甚至在吸入催淚煙後逗留。同樣地,其他被告無可能不知警方警告和現場情况,無合理原因身處現場。

至於罪脫3人,法官指王俊元為「實媒體」特約記者,無嚴格記者訓練,他到示威者後方位置,符合公司要求他與前線保持適當距離的指示,而適當距離不可能是完全離開暴動範圍,否則看不到現場情况。法官又指,沒有記者裝備的王當日短暫逗留窩打老道消防局附近位置,該處非示威者與警方正面交鋒的位置,在該處採訪非不合理。

張健森和張敖妍分別辯稱要加班處理報稅表和協助管理補習社油麻地分校的業務,法官稱二人能提供文件支持,其中張敖妍更是在暴動前已抵達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