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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與13歲女童性交阻嚇作供 青年認10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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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男售貨員於一年半內與13歲女童發生6次性行為,被揭發後他掐女童頸項,恐嚇稱「你唔好出庭作證,如果唔係我斬死你」。涉案青年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非法性交及妨礙司法公正等10項控罪。案情指事主透露與被告性行為約70至80次。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下令先索取勞教中心等報告,將被告收押至6月19日判刑,劉官明言保留所有判刑選項。

被告何峻徽(現年21歲)報稱售貨員,他被控6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各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及普通襲擊罪。辯方求情稱,被告和事主當時是情侶,被告遭起訴,知道要上庭,因緊張衝動而犯下妨礙司法公正罪;又稱被告已明白事件嚴重,感到後悔及承諾不會再犯。被告散庭後返回羈留室期間,傳出叫聲稱「我╳你老母」。

事主稱性交70至80次

根據案情,被告玩網上遊戲結識案發時13歲的事主X,兩人交往一段日子,X告訴母親和被告有過性行為,事件交由警方調查。在錄影會面下,X透露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與被告性行為約70至80次,她向警方講述其中6次經過,包括分別在被告和他祖母的住所,以及屋邨後樓梯間與被告性交,被告沒使用避孕用品。

被告叉頸恐嚇「斬死你」

遭落案起訴後,被告於2024年2月4日凌晨以手機信息聯絡X,要求她別作供指證他。兩日後,被告趁X在旺角T.O.P商場出現,上前質問X為何在手機封鎖他,並掌摑她。X離開商場遭被告尾隨,被告突然從後「叉頸」,警告X不要出庭作證,否則會「斬死你」,又將X推倒地上。被告被捕後稱「只係有叉到(事主)牙骱位」。

【案件編號:KTCC 27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