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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電力驟降擬納懲罰機制 政府:中電仍在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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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電今年首4個月發生5宗電力事故,當中3宗涉及電壓驟降,引發逾百宗市民被困升降機及火警鐘誤鳴案,政府提出將電壓驟降事故納入《管制計劃協議》內的懲罰機制。中電總裁羅嘉進昨對事件引起市民關注及不便表示歉意,稱中電會跟進落實一系列改善措施。有議員建議中電資助全港升降機加裝自動拯救裝置,以及將人為導致電壓驟降納入懲罰機制,亦有議員認為懲處對中電不公道。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昨開會討論今年1至4月中電的電力事故。機電工程署副署長陳柏祥稱全港約有7.3萬部升降機,當中約2.2萬部已安裝電壓驟降後自動重啟裝置,約5.1萬部未安裝,而自動重啟裝置的安裝費為50萬元以上。

舊𨋢裝自動重啟 中電與業界溝通

羅嘉進稱明白有意見希望中電可加快為較舊的升降機安裝自動重啟裝置,令其在電壓驟降後可繼續運作,中電已積極與電梯業界、物管公司及政府部門溝通,期望尋求最佳緩解方案。

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稱,由於中電近期發生電壓驟降次數較多,亦引致相當數目的市民被困升降機,局方已與中電開會,提出將電壓驟降事故納入《管制計劃協議》懲罰機制,中電仍在考慮。

田北辰倡每宗人為事故罰款

盧偉國反對:政府不能民粹

實政圓桌田北辰稱,中電近月的電壓驟降事件引致大量市民困𨋢,認為政府提出將電壓驟降事故納入懲罰機制,「天災可豁免,人為無理由唔罰」,建議以後每宗人為事故令電壓驟降罰款1萬元,並向每名困𨋢者提供1000元電費券。經民聯盧偉國不同意將電壓驟降事故納入設立懲處機制,認為難以分清事故是由於中電責任抑或外力影響,政府不能變得「民粹」和以為懲罰就可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