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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灣區熱搜:港穗深引領 灣區建國際仲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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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早前香港仲裁師協會主辦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走出去」合作發展論壇,廣東省司法廳副廳長梁震致辭表示,在國際競爭愈來愈體現為制度規則法律之爭的背景下,廣東作為國家最大的對外開放省份,涉外法治建設更需走在全國前列,必須加快推進以香港、廣州及深圳為代表的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提升大灣區的引領效應。

研銜接三地制度 發揮各自優勢

梁震指出,規則銜接是大灣區仲裁事業在協同聯通發展方面的必經之路,粵港澳三地有不同行政體制和法律體系,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框架下,要充分尊重三地法律制度和司法管轄權,進一步研究三地規則制度的軟聯通。他強調這種規則制度的銜接,既不是完全消除差異,也不能因差異而形成制度壁壘,而是在保持各自特色和優勢的基礎上,實現有效銜接,創造良好的仲裁環境。

香港仲裁師協會會長鄺志強在同一場合亦指出,仲裁在解決現代跨境貿易和商業活動引發的糾紛中有重要作用。現代跨國貿易及商業行為,牽涉多個合約方之間不同國家、區域及法域的法律,仲裁能夠同時處理涉及多個法域的糾紛,裁決還可以根據紐約公約在172個國家得到承認和執行,因此已成為一種高效並得到廣泛認可的解決國內外糾紛方法。商事仲裁亦已成為國際通行的商事糾紛解決管道,各地仲裁機構也成為化解國際商業糾紛的重要機制。他又稱,中國已成為知識產權大國及知識產權出口國,企業在「走出去」的國際契約中,使用香港法律及以香港作為仲裁地,將更能便利中國企業有效保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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