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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測量學會倡劏房最小100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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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去年10月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冀為劏房居住環境設定最低標準。測量師學會前日(16日)向工作組遞交建議書,提出劏房淨面積不應小於100平方呎,沒訂定最低人均居住面積,另倡就防火設備、通風照明等方面設最低標準要求。學會表示,100平方呎標準為「中庸之道」,估計全港約11萬劏房單位超過三成不達標,影響逾3萬人,認為標準太高或會「好心做壞事」,令大量劏房戶失去居所。

標準太高「好心做壞事」

「中庸之道」料影響3萬人

考慮到實用等因素,學會建議劏房內部連廚房及廁所,最低淨面積應為100平方呎,以劏房圍封牆或柱內部分計算。被問到若一家四口居於百多呎劏房是否人道,學會會長林家輝表示,早年有調查指面積77平方呎或以下的單位佔全港劏房約兩成,現時同類劏房可能更多,認為100呎屬「中庸之道」,若準則過高將牽涉大量單位,亦難以執法。

倡窗戶最小0.8平方米

另外,針對火警逃生途徑,測量師學會倡劏房共用走廊及大門淨闊度不少於850毫米、共用走廊高度最少兩米,以及共用走廊分隔牆需具最少一小時耐火時效等。通風及照明方面,學會建議可開啟窗戶面積最小為0.8平方米,窗戶可面向後巷及光井,惟光井地面應設出入口,亦要確保無違例搭建物遮擋。

林家輝認為學會建議標準「不算太高」,僅屬必須,涉及人命和衛生。林認為劏房業主有能力分間單位出租牟利,就應該遵守規則。他亦相信業主有足夠能力支付改動工程的費用。

測量師學會建築政策小組主席謝志堅說,相關建議已考慮施工難度,舉例在牆身加設防火板即可滿足耐火結構要求,又稱消防設備普遍可在市場買到,視乎劏房面積和工程改動範圍,相信工程成本約數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