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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接納龔如心遺產管理新方案 有待委任新遺產信託人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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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1410億元遺產案,高院早前裁定華懋慈善基金不合資格出任遺產信託人,須擬定新遺產管理方案。律政司提議增設遺產監管機構以監督新遺產信託人。律政司與遺產管理人今日(16日)於高院呈交擬定的方案,法官鮑晏明同意該方案。方案後續程序有待處理,包括委任新遺產信託人等,相關法律程序亦會交由另一法官處理。

與訟雙方為律政司長,以及龔如心遺產管理人黃德偉和莊日杰。法庭裁定遺產管理方案將由律政司長及龔如心遺產管理人共同制訂,雙方早前商討初步方案,今日準備向法庭呈交擬定的方案。法官表示滿意方案內容,待雙方整理當中細節後,將會簽署批出相關命令。

翻查資料,律政司長初步提議成立新遺產信託人,以取代原本的信託人「華懋慈善基金」,負責基金的日常營運工作。律政司長有權委任及罷免新信託人的理事會成員;另提議增設兩層架構以管理遺產,即增設獨立的遺產監管機構,職責包括核對帳目和查閱文件,藉此監督新信託人。該遺產監管機構是由財政司長法團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