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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人涉嫌非法駕駛電動單車等被捕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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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部於本月9至10日展開「朝陽」行動,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電動單車、電動單輪車、電動滑板車,共34人被捕,警方扣查29部電動單車和5部電動滑板車,等待進一步檢驗。據了解,最貴一輛電動滑板車價值逾5000元,最高時速可達約50多公里。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魏少昌表示,一連兩日行動中,警方於屯門、元朗、天水圍、上水、粉嶺、大埔、落馬洲共拘捕34人,包括21男13女,介乎19歲至69歲,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駕駛時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等罪。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中向警方報到。行動中,警方檢獲34部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29部電動單車和5部電動滑板車。

警員亦向市民派發近400份宣傳單張,教育市民切勿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據了解,涉案電動可移動工具中,最貴一輛價值5000元,最高時速可達約50多公里。至於涉案電動可移動工具被扣留後,會被移送車輛扣留中心,檢查是否屬於法例中汽車的定義,再按情況安排違例駕駛扣分和落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