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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局擬簡化流程 引入新藥料需時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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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去年11月推出「1+」新藥審批機制,冀加快新藥在港註冊,然而新藥仍須經醫管局納入藥物名冊,才可廣泛用於公院病人。醫管局擬簡化引入新藥流程,由以往藥廠須經公院醫生申請藥物納入名冊,改為容許藥廠直接申請,最快數月至半年後落實。醫管局聯網服務總監鄧耀鏗稱,現時新藥由在港註冊至納入局方藥物名冊,一般需時10個月,料日後減半,有助加快病人用藥,亦可提升「1+」機制吸引力。

原須公醫申請入名冊 准藥廠提出

新藥註冊一般須取得最少兩張藥劑製品證明書(CPP),1+機制容許治療罕見病和嚴重疾病的新藥,取得一張CPP並符合本地臨牀數據要求後申請註冊,至今批出一款治療結直腸癌的口服藥,涉兩個劑量,政府早前稱醫管局有10名病人使用該藥。

醫管局總藥劑師崔俊明稱,該10人在有關藥物獲批註冊前,已在公院透過「指定患者藥物使用計劃」用藥,證實安全並可提升「無惡化存活率」,作為本地數據讓藥廠提交1+申請;該藥已納入藥物名冊,作為治療晚期結直腸癌的三線藥物,正檢視應列為受資助專用藥物抑或自費藥物,料日後更多病人可用。他稱引入更多新藥有助增加競爭,加強醫管局採購藥物的議價能力,讓病人用藥更廉價。

倡部分藥申「1+」 稱公院已用數據足

指定患者藥物使用計劃容許醫生按病人情况,申請使用藥物名冊以外藥物,包括未經註冊藥物,目前有逾200種藥,癌症藥佔80至90種,亦有罕見病藥和毒素解藥等。崔俊明說藥物註冊後可令更多病人受惠,且有更嚴謹品質監管,而部分未註冊藥物已經上述計劃在公院使用至少一年,有充足本地數據,該局會主動建議藥廠申請1+註冊,至今有兩種癌症藥的廠商有意申請。鄧耀鏗稱醫管局不時從病人組織等得悉海外或內地有新藥,日後將建議該些藥廠申請1+註冊。

鄧耀鏗說,以往藥廠申請新藥納入藥物名冊,須由公院醫生向聯網申請,再交總部委員會檢視,過程繁複,且醫生工作繁忙,公餘才有時間寫申請書,故新藥由註冊至納入名冊一般需10個月;日後擬讓藥廠直接向總部委員會申請,並將部分流程同步進行,料可將審批時間縮減一半,為藥廠申請1+註冊提供更大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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