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政府停車場一年兩加價 私家車月租累增300元
【明報專訊】繼去年8月運輸署轄下10個政府公眾停車場加價後,署方昨公布6月1日起調整轄下11個停車場收費,其中私家車及客貨車月租車位加150元,增幅介乎2.5%至3.3%,連同上次在不足一年內累加300元。運輸署發言人稱,調整收費時已考慮鄰近公眾停車場的收費水平等多項因素。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稱不足一年兩度加價「好擾民」,促詳細交代原因。
涉11車場 6·1起生效
調整後,私家車及客貨車月租加150元,時租、日泊及夜泊分別加1元、10元和5元。電單車月租加40元,日泊及夜泊分別加2元及1元。的士月租加70元。旅遊巴士及貨車夜泊及時租分別加5元及1元。各停車場私家車及客貨車季租按月租加幅率上調,即加450元(見表)。
11個調整收費的停車場分別為堅尼地城、林士街、天星碼頭、大會堂、天后、筲箕灣、香港仔、雙鳳街、黃大仙、葵芳及荃灣停車場,其中黃大仙停車場共提供25個旅遊巴士泊車位,餘下停車場則約有4000個私家車位及650個電單車位。運輸署表示,為配合季租的銷售周期,林士街、天后、筲箕灣、香港仔、葵芳及荃灣停車場的季租新收費7月1日生效。
田北辰批「擾民」促詳細交代
運輸署表示,調整收費時已考慮多項因素,包括鄰近公眾停車場收費水平、市民接受程度及政府停車場使用率等。田北辰回應本報查詢稱,停車場加價原因通常是長時間無加價或冀起分流作用,惟今次屬統一加價,非按不同停車場實際情况而定,估計署方非打算起分流作用,促詳細交代加價原因。對於署方不足一年內兩度加價,他認為「好擾民」,市民只能「硬食」加幅。
翻查資料,除黃大仙停車場外,其餘10個政府停車場去年8月1日起加價,當中私家車及客貨車加幅與今年相同。此外,房委會轄下停車場約3.4萬個泊車位今年元旦起加價,私家車和輕型貨車露天及有蓋泊車位月租分別加120元及140元;大型巴士露天及有蓋泊車位則加160元及180元;電單車露天及有蓋車位亦加30元和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