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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群組討論警宿放火 3男各囚2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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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名男子涉2019年在WhatsApp群組「HK Audi 5 Club」揚言殺害警員及傷害其妻兒,經審訊裁定兩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昨於區院各判囚22個月。法官表示,被告發信息談及警員「死有餘辜」和「一星期去警察宿舍放一次火」等,鼓勵無底線暴力襲擊,對警員、警員家人乃至一般市民的安全構成威脅,加劇破壞社會安寧的風險。

求情稱只訴苦難煽惑 官斥鼓勵無底線暴力

3名被告為手機電訊商人員關嘉林(現年52歲)、前健身教練葉子軒(32歲)及工程公司東主曾智健(52歲)。辯方求情稱,3人不熱中政治,未曾參與不合法示威,當時發信息旨在訴苦,涉事群組成員主要是「有靚車」的成功人士,被煽惑犯案機率較低。辯方提及,3人2019年底被捕,2022年5月首次提堂,相隔近兩年半時間為檢控延誤,被告承受壓力。

法官張潔宜表示,3人於社會經歷暴力衝擊時,煽惑他人襲警或襲擊警員家人,旨在阻礙警員執法,正面挑戰警方。張官表示,部分信息指控警員「性侵」女示威者、利用催淚彈害市民,導致本來不滿的人更不信任警隊,影響警隊公信力。

縱無提詳細計劃 非減刑因素

張官認為,被告發信息提議襲警、「整炸彈」和「無差別殺警」等,屬鼓吹無底線襲擊,即使被告沒提出詳細計劃,並非減刑因素。張官稱無證據顯示被告預謀犯案,但涉及警員的討論歷時逾一個半小時,被告主導和積極參與討論,每當有成員更改話題,被告都會將焦點放在警員身上;即使群組只有逾100名成員,數字只是其中一個量刑考慮因素。

張官就每罪採納兩年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初犯減刑兩個月,另因控方檢控過程有不必要延誤再減刑兩個月,就每項煽惑傷人罪囚20個月。張官考慮兩罪在相同時間發生,部分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22個月。

【案件編號:DCCC 5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