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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岳否認林百欣簽遺囑時無能力理解 稱父重誠信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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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視前主席、麗新集團創辦人「林伯」林百欣2005年逝世後留下逾29億元遺產,未獲分予遺產的三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入稟爭議遺囑效力。案件今日(18日)於高院續審,林百欣次子「岳少」林建岳繼續作供,他不同意其父親簽訂遺囑時沒有能力理解遺囑的內容;時任麗新高層李寶安供稱,當時有銀行家關心麗新的接班人問題,李為此詢問二太及林建岳會否知道林百欣有何安排。

代表三房的御用大律師Charles Hollander指出,在林百欣臨終時,二太余寶珠曾阻止三房探望林百欣,事後亦沒有人將林百欣的死訊告訴三房,因他們不將三房視為家人,林表示不同意,指「佢哋都有嚟葬禮⋯每個人感覺唔同,我唔可以講人哋感覺係咩。」

Hollander又指,據林明珠的證人供辭,林百欣曾承諾會在遺囑中照顧林明珠,問林百欣是否不守承諾,林表示不知道父親有否承諾,他不能影響父親的聲譽,並指父親從商多年,「佢喺商界裡面誠信係好高」。林否認父親會受到他與母親余寶珠的影響,亦不同意父親簽訂遺囑時沒有能力理解遺囑的內容。林另提及,父親是潮州人,性格「好大男人」,否則不會有兩名妻子及多房家庭。

時任麗新高層李寶安供稱,2004年7月他曾與二太會面。林指,當時有銀行家及商業夥伴因應林百欣身體狀况,關心麗新接班人問題,故他詢問林建岳與二太,因為兩人分別是林百欣的得力助手與「枕邊人」。惟兩人均指不知道,故他相信當時兩人不知道有遺囑一事。至於為何不直接問林百欣,李稱對方是老闆,加上「中國人習俗」下一般不會問及他人遺囑事宜,否則像暗示對方已命不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