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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何珮珊:海關修訂內部指引查進出口刊物有否涉煽動意圖 倘沒合理辯解下將通報警方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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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23條涵蓋管有煽動刊物罪,海關關長何珮珊表示,會因應新例修訂內部指引及提供培訓,舉例海關檢查入境旅客及其行李時發現可疑刊物,而合理懷疑相關刊物具煽動意圖,該名旅客亦沒有合理辯解下,海關人員將通報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判斷,有需要情況下亦會採取行動。

何珮珊出席有線新聞《有理有得傾》時,被問到會否針對軟對抗物品或「禁書」制定清單,她指軟對抗沒有特定定義或範圍,將透過海關內部培訓,向前線人員灌輸潛在宣揚危害國安意識的手法及渠道,以增強其意識。

倘有旅客攜帶已停刊《蘋果日報》或軍事書籍入境,何珮珊指會視乎該刊物是否具有煽動意圖,稱會全面考慮所有情況,包括刊物的上文下理及目的作判斷,重申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有關煽動意圖的條文,任何人須在沒有合理辯解情況下而管有具煽動意圖的刊物才屬違法。

另外,海關早前接獲360宗有關球王美斯缺陣表演賽舉報,何珮珊稱目前有約10至20多位投訴人決定撤銷投訴。她說商品說明條例下刑事檢控門檻相當高,審訊依賴控方提出證據;海關將視乎舉證或配合調查情況,繼續與其他投訴人保持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