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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試垃圾徵費首日 有商場為商戶執手尾 有指袋太細等問題 環署稱已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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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垃圾徵費昨起在全港14個地點以「先行先試」方式推行,包括政府大樓、公營房屋、三無大廈、商場、食肆及院舍等。首日有參與商戶及居民轉用指定袋,但有部分未按要求使用;有商場物管公司為確保收集的垃圾符合要求,在大型垃圾桶套上大型指定袋,為無使用指定袋的商戶「執手尾」。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在視察其中一個試點時向在場傳媒表示,已派員跟進商場食肆的情况,如有需要,一定會協助。

明報記者

環保署回覆查詢表示,先行先試剛起步,首日發現部分住戶及商戶需跟進的情况,例如商場物管派給商戶的指定袋不合用,負責團隊已聯絡物管跟進,署方鼓勵參與者如實反映遇到的各種情况。

今年初社會曾廣泛討論,物管公司可否以大型指定袋為住戶或商戶「包底」,政府形容該行為是「執手尾」,指最佳做法應是所有住戶或商戶一齊使用指定袋。政府的垃圾徵費網頁亦指出,「法例(實施後)要求個人在棄置垃圾時用指定袋包裹好才棄置」。

居民未使用「預計之中」 房協稱會勸喻

本報記者昨到多個試點,當中包括商場及住宅(見圖),其中有55家商店和食肆的屯門卓爾廣場,見到個別商戶已用指定袋,商場垃圾房擺放的大型垃圾桶亦套上大型指定袋,為商戶「執手尾」,但商場內供顧客用的垃圾桶未有套上指定袋。另有食肆負責人稱,為配合先行先試,早前將店舖內盛載廚餘的垃圾桶,由原先100公升更換為50至75公升,但商場只向該店提供20公升袋,不足應付大量廚餘。

另一參與先行先試的大埔新達廣場,本報記者發現垃圾房亦有大型垃圾桶套上指定袋。該商場一家酒樓經理稱,徵費會製造誘因將廚餘分類,每日至少需要一個售價73元的660公升指定袋,但不會將全數成本轉嫁消費者。

劉國勳:若成效欠佳 不應8月推

由房協管理的荃灣滿樂大廈安寧樓亦有參與計劃,房協助理總監(物業管理)楊展鵬昨稱,清潔工收集垃圾時發現部分居民未使用指定袋,認為居民初期適應需時,屬預計之中,且整體上居民反應正面,房協暫只會提示勸喻居民糾正。環保署長徐浩光昨晚近7時曾到訪安寧樓,逗留約20分鐘後離開,未回應傳媒提問。

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稱,計劃推行首日出現各種問題可以理解,政府可趁機「模擬」執法,找出未有使用指定袋的商戶,了解原因,鼓勵商戶使用指定袋,長遠物管公司或毋須執手尾。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劉國勳指先行先試計劃規模較小,擔心收集的數據未能反映實况,若成效欠佳,不應在8月「夾硬」上馬。

(垃圾徵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