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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界石分4類 劃地界者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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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全境保留不少昔日殖民地時期的界石。地政總署回覆稱,署方過去曾以界石作為劃定土地的界線標誌,一般而言,在1980年前,當政府發出土地契約時,相關契約條款會要求土地業權人在土地界線上安置合適界石,惟該署沒該類界石的統計數字。至於土地界線的界石,通常以花崗岩按既定尺寸製造,而實際尺寸可因應個別土地狀况而調整。

古蹟辦資料顯示,本港界石大致分4類,包括用於劃定土地或水域邊界的界石,例如維多利亞城界石、中英街界石等;用於劃定軍事用地的界石,例如前赤柱軍營刻有「 B.O. 20」 的界石 ;用於劃定地段/建築用地的界石,早年頗為常見,因當時政府要求建築物業主以界石標明地段或用地範圍;用於特定用途的界石,例如可能用於航海相關用途的赤柱石碑山大潭無字碑,以及近紅山半島的大潭無字碑。

48政府文物地點 七成屬界石

古蹟辦表示一直有研究和記錄具歷史價值的界石,並把當中具歷史價值者納入「由古蹟辦界定的政府文物地點」名單;名單上的項目,連同法定古蹟及暫定古蹟、已獲古諮會評級的歷史建築物和地點,以及本港具考古研究價值的地點,一概視為「文物地點」作保育 ,任何新基本工程項目的倡議人和相關工務部門,必須評估會否影響「文物地點」,如有,須為項目做文物影響評估,並應訂立適當緩解措施。

截至2022年5月,由古蹟辦界定的政府文物地點名單共有48個項目,當中約七成是界石,包括維多利亞城界石、中英街界石等。

(城市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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