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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院下令以國助物資暢入加沙 促1個月內匯報落實 具法律約束力無法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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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國際法院(ICJ)法官團周四(28日)一致下令以色列採取所有措施,保障及時無阻向加沙提供基本人道救援,命令指加沙巴人的生活條件進一步惡化,面臨持續並廣泛糧食和其他必需品短缺,已開始出現饑荒,因此在1月底對以色列頒布的加沙種族滅絕臨時禁制令上追加新措施應對轉變,並要求以方一個月內匯報落實進度。以色列辯解一直與聯合國等合作促進向加沙運送物資,ICJ裁決雖具法律約束力,但無強制執行方法。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蒂爾克日前警告,如證實以方意圖利用飢餓作為針對加沙的武器,將構成戰爭罪行。

ICJ在南非入稟下,1月26日就加沙局勢頒布臨時措施,要求以色列採取所有措施防止當地發生種族滅絕行為。南非2月初引述以方宣稱將地面進攻加沙南部拉法市,跟進要求ICJ頒布追加禁制措施,但遭否決。至本月6日,南非再度緊急入稟,指以方1月26日以來尤其針對攻擊加沙北部尋求極為有限人道救援的飢餓巴人,「令現場情况出現改變」,要求作出新的裁決。

「饑荒正開始」促增陸路過境點

ICJ在周四的命令中指出,觀察到加沙「已不僅面臨饑荒風險」,而是「饑荒正開始發生」,而1月26日的臨時裁決「無法全面處理上述形勢轉變的後果」,故重申舊有臨時措施之餘,法官團16名成員一致下令以色列採取一切必要且有效措施並跟聯合國合作,及時無阻地向加沙提供急切所需的基本服務和人道救援,包括食物、水、電力、燃料、避難所、衣物、衛生所需物品;向整個加沙的巴人供應醫療物資和服務;增加陸路過境點運量和數目並盡量維持其開放等。

ICJ亦裁定以軍須即時保證不會侵犯加沙巴人作為《防止及懲治危害種族罪公約》中「受保護群體」的任何權利,包括以任何行動阻礙緊急所需人道援助的運送;以色列亦須在此命令發出日期起的一個月之內,向ICJ提交落實所定措施的報告。由以色列委派作為專案法官參與今次案件審理的以色列最高法院前院長巴拉克(Aharon Barak),對以上兩項判決投下反對票。

ICJ命令書亦引述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蒂爾克(Volker Turk)本月19日所說,加沙「飢餓和饑荒的情况是以色列廣泛限制人道物資和商品進入和分發;逼遷大部分人口,以及破壞關鍵民用基建的結果」。

以色列外交部回應稱,以方正繼續「推廣新倡議,並擴展現有倡議」,容許海陸空持續向加沙運送物資,並跟聯合國和其他持份者合作。聲明亦強調哈馬斯才是促成加沙目前情况,以及挑起戰爭的元兇。

聯國代表斥以用飢餓作武器應譴責

美國周四指仍在審視ICJ新命令,暫時未有回應。國務院發言人米勒表示,整體原則上美方支持加大加沙人道援助,並一直敦促以色列於這方面協助保持順暢。

蒂爾克前天接受英國廣播公司(BBC)訪問表示,以色列應受到顯著譴責,稱其「有可能」在加沙戰爭中利用飢餓作為武器。他指出,如相關意圖獲證實,將構成戰爭罪行。以色列經濟部長巴爾卡特(Nir Barkat)駁斥蒂爾克的說法「完全荒謬且不負責任」。

(CNN/法新社/BBC)

(以色列-哈馬斯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