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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籌辦馬術賽收8200元手錶及虛報聚餐費 馬會前經理罪成押後下月10日判刑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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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會前高級項目經理涉收受合辦機構一隻手錶,並虛報聚餐費用申請,今(2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成,以及3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成,還押至下月10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裁判官表示,馬會為《防止賄賂條例》下的公共機構,被告與合辦機構有業務往來,理應顧忌公眾看法和馬會聲譽,拒絕接受手錶。

現年51歲的被告朱磊,案發時任職馬會前高級項目經理(發展及市場),負責與EEM Asia Limited(下稱EEM)等馬會合作伙伴,洽談「浪琴表香港馬術大師賽」協議。被告在廉署錄影會面承認,他2018年11月從EEM董事的兒子Ameeuw Nathan手上,收到價值8200元的手錶,認為是私人贈送。至於涉及逾6300元的發還費用表格內容錯誤,被告解釋只是記錯。

裁判官崔美霞表示,被告聲稱Ameeuw以私人名義贈送手錶 ,Ameeuw的父親不知情,惟被告事後發電郵致謝Ameeuw的父親,顯然知道贈錶與對方有關。崔官稱,被告理應拒收合作機構的禮物,避免利益衝突,惟被告接受手錶又無申報,或傾向優待EEM,裁定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成。

被告另被控4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崔官表示被告呈交4份發還費用表格,聲稱與EEM及一個足球會的職員用膳,相關證人供稱聚餐不存在,裁定被告3項控罪成立。惟崔官稱,被告其中一次聲稱與名為「Turner」的人聚餐,廉署人員未能證實該「Turner」與足球會職員是同一人,裁定被告其中一項控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