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插錯動脈翁裁死於自然 遺屬盼勿重演 官接納死因細胞壞死兼肝衰竭 明愛:續提供培訓

發佈於

【明報專訊】患急性肝衰竭七旬老翁約4年前在明愛醫院接受插喉手術,醫生向頸靜脈插導管時刺穿動脈,老翁翌日移除導管,搶救後不治。經過4日死因研訊,裁判官昨裁定事主死於自然,稱事主死於細胞壞死連帶肝臟衰竭,並非醫生錯誤植入導管所致。遺屬在庭外表示,事隔多年仍心痛,希望醫管局「唔好咁草率」,以後別再發生插錯導管。明報記者

明愛醫院發言人稱,尊重死因庭裁決,向家屬致以深切慰問。院方會繼續為醫生提供有關中央靜脈導管置入程序的培訓和指導,確保程序安全,並按病人需要適切治療。

裁判官周至偉總結證供稱,事主馮浩基(終年71歲)2020年5月24日不治,法醫林煥兒在解剖報告稱事主感染乙型肝炎,死因為細胞壞死連帶肝臟衰竭。周官提到,兩名專家證人對死因有不同意見,港大醫學院教授袁孟峰認為事主移除錯置導管時大量輸血,造成肺水腫致死,而法醫解剖時沒考慮臨牀狀况;中大醫學院教授黃維達則認同解剖報告,死因與肝衰竭有關。

官指誤植是已知併發症 無建議

周官認為,袁孟峰指法醫未必了解臨牀狀况,僅屬個人猜測。周官強調,法醫和專家證人一致認同,事主有細胞壞死連帶肝臟衰竭,並非外傷造成的潛在致命病症,而事主入院時肝功能已受損,末期肝臟指數39分,接近滿分40分,院方只能提供支持治療。

針對醫生誤將導管插入動脈,周官稱插管手術是治療事主必要手段,錯誤植入是已知併發症,專科醫生亦有可能如此。本案而言,誤植導管無導致事主動脈出血,「錯誤植入導管,院方亦未能防止死亡發生」。周官採納解剖報告結論,裁定事主死於細胞壞死連帶肝臟衰竭,死於自然。周官裁決後沒給予建議,深切慰問事主家屬。

妻仍耿耿於懷 冀醫生做好些

事主兒子在庭外表示,只想知道死亡真相,無意追討任何東西,「唔會有人專登令爸爸受痛苦或死亡」。事主妻子則稱事隔4年仍耿耿於懷,「個心好痛好痛,好似槌仔揼我哋心口」,醫生程序上可能正確,希望日後做好一些。

【案件編號:CCDI 426/20】

(死因研訊)

繼續閱讀
贊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