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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李宇軒稱向《日經》墊付近150萬廣告費 《日經》曾將發票傳予周庭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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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日踏入第48日審訊。第4名從犯證人李宇軒第五日作供。

《明報》文字直播審訊情况。

【16:15】休庭。

【15:50】控方續指「G攬炒眾籌」活動於2020年5月的眾籌餘款約為69萬美元,李表示籌款除用於刊登報章廣告外,還會用於各地支持香港自由民主的活動。控方繼續展示其他廣告費紀錄,包括向法國《世界報》(Le Monde)支付的2.6萬歐元、向美國《紐約時報(國際版)》支付2.8萬美元、向澳洲《澳洲人報》支付4萬澳元、向台灣《自由時報》支付33萬港元、向芬蘭《赫爾辛基日報》支付1.4萬歐元以及向丹麥《貝林時報》支付5.4萬丹麥克朗。

【15:28】至於加拿大《環球郵報》上刊登的廣告「Stand with Hong Kong until dawn」,則由李宇軒經個人銀行戶口支付13萬加元。控方讀出該廣告的部分內容,提到讀者可通過一些方法來支持他們,包括要求加拿大政府向港府及中國政府施加政治壓力,例如制裁與禁武器出口。李指相關廣告的主題為支持香港的自由與民主,但廣告的文字與設計是由團隊其他成員負責,李不知道他們是誰。

【14:33】開庭。李宇軒續作供,他更正之前證供指《日經》向他退回T所墊付的款項,指正確應為T所墊付的款項出於時差問題,未能趕在登廣告日前匯款予《日經》,故李暫時向《日經》支付147萬港元,待數天後《日經》確認收到T的匯款,遂將李暫付的款項退還。

控方繼續展示文件,顯示「G攬炒眾籌」活動於2019年8月19日至8月31日之間,分別在6份英國報紙上刊登共8次廣告,涉款共約12萬英鎊。根據李宇軒所製的收支帳目表,該筆12多萬的款項由「funder 2」支付,李庭上稱「funder 2」是「T嗰邊」的人。

另一份文件為支付164,450瑞典克朗的收據,李指是支付在瑞典《每日新聞報》等當地報紙刊登廣告的費用,並由T將該收據交給李。同樣是由T將收據交給李的例子,包括向德國《法蘭克福匯報》支付4.8萬歐元的收據、向韓國《京鄉新聞》支付2,200萬韓元的收據。

【12:53】休庭。

【12:00】開庭 。李宇軒續供稱,「G攬炒眾籌」就刊登廣告的開支約為630萬港元,當中約350萬港元由T所墊付,餘下約270萬元由李墊付。控方展示相關的收據或合同,其中向西班牙《世界報》(El Mundo)支付18,500歐元,李指付款單顯示該筆款項是由LAIS Hotel支付,但他補充「睇呢份文件前,我唔知用邊間公司支付邊份報紙,當時我係知嘅,因為我整過呢個account。」

另一個與「G攬炒眾籌」相關的廣告是刊登於《日本經濟新聞》。控方展示同年8月14日,一份由《日經》報館傳送給周庭的電郵,附上廣告費的發票,翌日李傳電郵聯絡報館。李表示,原本是由T於加拿大墊付廣告費,但由於加拿大與日本有時差,令該筆款項「嚟唔切係廣告出街之前」匯款予《日經》,最後由李向《日經》墊付約147萬元的廣告費,事後《日經》職員向李稱會退還來自加拿大的款項。

【11:10】休庭。

【10:40】李宇軒表示,同年9月17日,他向GoFundMe傳送電郵,向對方職員表示由Mark提取籌款。李庭上確認是指Mark Simon,又指當時有人不小心將資料傳送給第一名美國「有錢人」,由於不應該將Mark Simon的個人資料泄露給第一名美國「有錢人」,故李在電郵中向職員表示應該在同一組電郵內溝通。

【10:03】開庭。「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續作供,就有關2019年8月的「G攬炒眾籌」事件表示,他於同年9月7日草擬一份電郵,向眾籌平台GoFundMe的一名職員交代,他打算更換另一名美國「有錢人」去收取籌款,後來李知道該名「有錢人」身份就是Mark Simon。

李當時知道會由T (即陳梓華於Telegram群組使用的稱呼)或T身邊的人擔任新收款人,原因是他向T表達第一名美國「有錢人」無法成功提取籌款時,T稱他會想辦法,之後T指「佢嗰邊搵到人」,故收取籌款一事交由T處理。

同年9月10日,李向GoFundMe傳送電郵,問對方職員可否由有限責任公司(LLC)作為收款人。李庭上解釋,當時他們有討論過收款人身份由個人轉為公司,故「至少問下得唔得先」,並指他曾經與T與Mark Simon在WhatsApp上討論可否開立一個LLC去管理籌款,但李忘記確實日期及該建議由誰提出,只記得討論發生於9月間。

法官李運騰問及該段時間陳梓華是否李宇軒與陳一方溝通的唯一橋樑?李宇軒同意,指除了2019年9月美國國會參議員Rick Scott訪港期間,陳介紹他認識Mark Simon故他曾與Simon直接溝通。

明報記者 楊志權、湯璧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