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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保安涉以400元月餅券賄運輸署考官 准保釋候訊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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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歲女保安員涉於去年中秋節前,在私家車駕駛考試的泊位試中犯錯,遂以一張約值400元月餅券行賄運輸署考官,以換取考試及格。惟考官最終評她為不及格,並在考試紀錄備註貪污。涉案女子遭廉政公署控以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今早(1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5月2日再訊,以候索取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

操普通話的被告李正春(53歲)任職保安員,裁判官批准被告以現金1000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得離港,不准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以及須居於報稱住址。

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9月14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運輸署二級牌主任吳志誠,提供價值404元美心月餅禮券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吳志誠給予李正春在香港駕駛學院(沙田)駕駛考試中心應考駕駛考試及格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吳志誠作出或不作出上述作為而向他提供該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