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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德根女兒違披露令判囚後上訴得直 債權人不服獲批終院上訴許可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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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商人邱德根的女兒邱美琪,因拖欠公司V Capital Limited約3900萬港元,早前被頒令破產。該公司以邱美琪無遵從法庭命令為由,要求判她入獄,聆案官黎達祥遂於2021年判她監禁一個月。邱美琪不服上訴,獲上訴庭裁定上訴得直;公司則申請上訴至終院,今(13日)獲批上訴許可。判辭指,聆案官是否有權判債務人入獄,屬廣泛重要的法律議題,故批出終極上訴許可。

本案判定債權人為V Capital Limited,判定債務人為邱美琪。判辭表示,上訴庭去年12月推翻邱美琪入獄一個月的判令,債權人公司今年1月就此申請上訴至終院。債權人希望終院釐清,高院聆案官是否有權根據《高等法院條例》,以債務人故意不披露財政資料為由,將債務人判入獄。

上訴庭副庭長朱芬齡、法官林雲浩和法官周家明表示,債權人提出的議題涉及聆案官的司法管轄權,具重大而廣泛重要性,遂批出上訴許可。

翻查資料,法庭在2018年頒令邱美琪須披露財政資料,惟她只透過事務律師交出部分文件。債權人入稟要求法庭判她入獄,聆案官黎達祥於2021年裁定邱美琪無履行披露責任,屬故意違反法庭命令,判囚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