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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李宇軒:陳梓華稱墊款方「唔係好自在」拖住嚿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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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據控方開案陳辭,第一次全球登報計劃發生在2019年6月,李宇軒憶述在計劃完結後的7月,向「T」(陳梓華)查詢如何還款,陳回覆要待他那一方的人安排,「有啲上面嘅人唔係好comfortable with(自在)拖住呢嚿錢」。李強調陳當時是用「上面嘅人」稱呼,但未能即時提供戶口讓李匯款。

作為臨時方案,陳約李到金鐘力寶中心見面,並帶了兩名證人,雙方即場簽署類似「本票」的文件,內容有關李欠陳大約156萬元,本票簽妥後由陳安排的律師樓人員拿走;李沒有過問律師樓的事宜。

陳要求簽約156萬本票

稱「用嚟擺平上面嘅人」

李續稱,當時陳梓華對他說本票只是備用,「係用嚟擺平佢(陳)上面嘅人」,「上面嘅人」稱有壓力,想「做啲嘢」確保能收回款項,陳可告訴他們有本票就不用擔心「走數」。其後陳提供由公司「Chartwell」持有的帳戶給李,李將156萬元匯入戶口,陳沒有再提及有關本票的事。

法官李運騰問李所指參與眾籌的人有4至5人,是否包括上述兩名證人,李宇軒對此確認。

(黎智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