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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網約車市中心撞人11傷 肇事司機逃離現場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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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廣東省廣州市昨(12日)上午發生一宗交通事故,一輛私家車先後在越秀區中山四路、廣仁路碰撞行人和電動單車,造成11人受傷。警方接報後,迅速派員到場處置,並協助將傷者送到醫院救治。目前,肇事黃姓司機已被警方扣查,事故仍在進一步調查處置中。

據事發後網絡流傳多段現場影片,昨上午9時16分許,在越秀區中山四路東往西與北京路步行街交界附近路段,一輛白色電動汽車貼着馬路最右側衝出,高速撞倒正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的多部電動單車,轉入廣大路逃去,後撞上停在廣仁路總站一部巴士,車身橫在路中間,車頭及車身變形。

該事發地點是北京路商圈,是廣州最繁華熱鬧的商圈之一,也是著名的旅遊景點。事故發生後,司機下車迅速逃離現場。目擊者稱9時至9時半現場傳出巨響,警車、救護車很快抵達,現場拉起警戒線,10時許交通秩序已恢復正常。

廣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昨上午在新浪微博通報稱,9時許一輛私家車先後在中山四路、廣仁路與行人和電動單車發生碰撞,造成11人受傷,49歲的肇事黃姓司機已被警方扣查,事故仍在進一步調查處置中。

目擊者稱涉事車輛撞人前曾遭截查

據目擊者稱涉事車輛撞人前被警察截查,從倉邊路附近加速逃去,由影片可見車頭防撞欄跌落在中山四路與倉邊路交界,有數名行人受傷倒地。

涉事白色比亞迪電動車為「粵A」車牌,是一輛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從廣州交通運輸局「市內網約車查詢」可見,該車登記在「惠眾出行(廣州)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證件狀態為有效。

廣州市民彭女士稱,她鄰居中一對夫婦是本次事故受害者,性命無虞但傷勢嚴重,家中有3個年幼子女,當局曾上門瞭解是否有生活困難。

去年曾發生類似事故 司機判死刑

廣州去年曾發生另一宗類似事故。2023年1月,一部寶馬私家車在天河正佳廣場對出十字路口撞倒多名正在過馬路的行人。廣東省高院6月對廣州天河寶馬撞人致6死20餘人受傷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被告人溫慶運的死刑判決。據「澎湃新聞」報道,案件目前處於死刑覆核階段,溫慶運的家屬向最高法院遞交了精神鑑定申請。

廣州當局2021年11月啟動電動單車登記上牌,「電雞」合法化後成大量市民通勤首選。有關部門稱廣州市內有高達500萬部電動單車,保有量全國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