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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團體關注港強迫婚姻 學者倡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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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強迫婚姻在部分發展中國家不罕見,但在發達社會如香港亦非免疫。本港關注少數族裔的非政府組織小彬紀念基金會(The Zubin Foundation)周三(6日)發表有關本港強迫婚姻的研究。基金會創辦人兼行政總裁馬夏邐(Shalini Mahtani)認為本港在應對強迫婚姻議題上仍有漫漫長路要走,有與會學者指出除了加強教育和支援,可考慮立法應對問題。

報告錄受害人被虐待禁錮

《解除靜音 : 認識香港的強迫婚姻情況》報告主要作者、港大法學碩士(仲裁及排解爭端法)課程兼職講師詩鴻屏(Sala Sihombing)去年訪問11名(10巴基斯坦裔,1印度裔)在本港出生或童年已來港生活的少數族裔女性,8名受訪者稱感受到壓力而結婚,當中6人覺得被強迫結婚。報告中受訪者稱曾遭受脅迫方式包括言語、身體虐待,亦有人曾被禁錮多時。詩鴻屏指強迫婚姻是文化問題,無關宗教,當局可從認識強迫婚姻、加強支援、向前線人員及宗教領袖等提供培訓,以至立法應對本港的強迫婚姻問題。

社工支援可能得「一次機會」

不少國家正以各種方式應對強迫婚姻問題。其中英國內政部及外交部2005年共同成立反強迫婚姻事務部(FMU),協助相關人士,民事禁令《強迫婚姻保護令》(FMPO)2008年生效,2014年將強迫婚姻刑事化,至去年2月,英格蘭及威爾斯地區的合法結婚年齡從16歲提高至18歲,尋求消除未成年人表面「家長同意」,實質屬強迫婚姻的漏洞。

FMU聯席主管夏諾友(Noorel Haque)周三接受本報訪問,提到「一次機會」(One Chance)的概念,指社工等若察覺有強迫婚姻情况時,應把握機會提供協助,「因那可能是唯一機會」。他同時指出,如何支援受害人,包括讓相關專業人士了解可用的法例等工具提供協助,也很重要。

馬夏邐指出,香港目前未有針對強迫婚姻而設的部門、法例等平台提供支援,她認為本港在根除強迫婚姻問題方面需各方合作。她說:「她們(強迫婚姻受害者)都是香港的孩子,我們不是都應負有責任嗎?」

明報記者 曾永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