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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政府指9個「反華」組織交意見 梁子穎批旨在「鑽空子」 謝偉俊稱應關注合理反對意見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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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到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和研究與《基本法》第23條立法相關的事宜小組委員會的聯席會議,交代23條諮詢結果詳情。政府交代提交反對意見並視為「境外反華組織」的名單。工聯會議員梁子穎質疑,相關反對意見旨在為「犯罪者佢地睇下點樣喺入面鑽空子」,另一議員謝偉俊則認為,應關注合理的反對聲音。

律政司長林定國及保安局長鄧炳強出席會議後,被問及草案是否下周三首讀並爭取在4月中通過,二人未有回應。

政府交代提交反對意見者包括:

  • 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
  •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
  • 前線衛士(Front Line Defenders)
  • 香港法治監察(The HK Rule of Law Monitor)
  • 瑞慈人權合作中心(The Rights Practice)
  •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Hong Kong Centre for Human Rights)
  • 香港公民代表會議(Assembly of Citizen’s Representatives, Hong Kong)
  • 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The Committee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 Foundation)
  • 香港民主委員會(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
  • 許智峯
  • 張崑陽
  • 劉祖廸
  • 一名「正因被控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等候審訊的人」

工聯會議員梁子穎指,最為關注政府收到的97份反對意見,認為屬「犯罪者佢地睇下點樣喺入面鑽空子」,以逃避刑責,關注當中有否重要參考價值,令政府找出立法過程「睇漏眼」之處。議員謝偉俊就稱,不同意將反對意見視為「犯罪份子鑽空子」,認為若當中有合理之處,政府亦應關注。

謝又關注諮詢期後若再有意見,政府會否接納,以及有否留意諮詢期內無正式遞交的意見,例如前律政司長梁愛詩受訪,以及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在報章撰文提出的意見,又問及政府會否再修訂立法建議,抑或「大局已定」。

律政司長林定國就指,有一類反對意見只提反對立法,「唔係畀咩意見…剩係反對立法…你話連立法都錯嘅,或者你根本唔係討論,剩係話會影響人權自由,其實都無咩參考價值,同埋個動機都好明顯,我地係唔會理佢」,但指諮詢期間留意到社會對個別議題有不同意見,例如有關公眾利益作為抗辯理由,稱會集思廣益,找出最符香港利益及國家安全的方案,政府現正積極草擬條例草案,向立法會提交草案後亦會有討論過程,屆時公眾亦會知道內容,當局會保持開放態度。

保安局長鄧炳強就指部分反對意見如同「賊仔唔想人鎖好門窗」,亦涉誤導內容,「講到無自由,講句嘢都唔得」,抹黑23條立法。

至於立法建議提出「間諜活動」罪。立法會議員鄧飛關注,若市民被商業機構或非牟利團體誘騙,以為自己只是從事商業間諜,沒有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政府會如何處理。律政司長林定國指,現行法律下協助他人犯罪也屬違法,至於否定罪則要視乎他們的心態,而非「唔覺意幫人做咗就係會犯法」,他又指一般大眾協助他人做事前,都會先確保自己不觸犯法例。

「間諜活動」罪亦涵蓋參加或支援境外情報組織,或接受境外情報組織的利益等。經民聯林健鋒舉例,若有人懷疑對方是情報組織人士,但仍收受利益,建議政府擴大罪行規管範圍。保安局長鄧炳強認為,當事人已有合理懷疑對方是情報機構,因此立法時會考慮採納提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