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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向業務伙伴索賄300萬元 廉署起訴中煤香港副總經理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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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遭廉署落案起訴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廉署指他涉嫌於2018年10月8日向業務伙伴一名董事兼股東索賄200至300萬元,稱可助對方以最有利條款解決雙方就一個物業發展項目的爭議,但遭拒絕。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將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王文寧(64歲)為中煤香港副總經理,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

廉署指,中煤香港的母公司在1994年計劃與業務伙伴共同投資一個物業發展項目,並由中煤香港負責注資。中煤香港其後擬撤走資金,但雙方未能達成最終協議。由2018年起,中煤香港與該業務伙伴就中煤香港從該項目獲得的可變現資產有所爭議,遂委派被告解決爭議。被告其後向該業務伙伴一名董事兼股東索取賄款,但遭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