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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男無牌進口440分斤穿山甲鱗片判囚4年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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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男子涉收取訛稱為睫毛膏等22個包裹,從馬來西亞無牌進口共440公斤穿山甲鱗片,市值高達220多萬元,他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沒按規定進口瀕危物種的標本,以及串謀沒按規定管有瀕危物種標本兩罪成立,今(28日)於區院被判囚4年,為同類事件數量最多、判刑最重。法官李慶年表示,法庭必須向公眾發出清楚和明確的訊息,以打擊非法捕殺及將之運送進出口等行為;非法所捕殺者取得穿山甲鱗片後,往往運送它們到內地等轉售圖利;捕殺運輸等步驟環環相扣,缺一不可。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别調查第一組調查主任何廷俊表示,海關歡迎判決反映嚴重性及予以阻嚇。

被告洪恩典(現52歲)讀至小學二年級,他從內地來港,曾接受心血管手術,目前依賴綜援過活。法官不同意辯方求情稱,本案構成延誤檢控可以減刑,指被告與內地主使人等有語音對話,控方需時蒐證指被告知情犯案。另外本案估計涉及1220隻穿山甲,約值119至226萬元,法官指,穿山甲屬公認的瀕危物種,近年遭大肆捕殺並造成不可逆轉的生態災難。

案情指,於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間,海關發現報稱為睫毛膏的包裹實為穿山甲鱗片,作為指定收件人的被告曾與主使人討論,對方稱「寄一點點先試一下」。法官認為,被告手機載有穿山甲鱗片的照片並非巧合,他明知貨物正是穿山甲鱗片,它們分批混進香港到報紙檔後再送到單位;而被告所租單位內存放大量穿山甲鱗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