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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柱監獄囚犯企圖賄賂檢控官 案件押後再訊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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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赤柱監獄服刑的男子另涉一宗將於區院開審的欺詐案,他被指在獄中要求寄出一封掛號信件予律政司時任署理高級檢控官,以50萬元向對方行賄並尋求協助干擾其另一案。他遭廉政公署起訴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今(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4月24日再訊,以候索取法律意見及文件,其間被告還押候訊。

被告高衛健(40歲)報稱無業。控罪指稱,他於或約於2023年2月28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律政司署理高級檢控官江柏廉提供50萬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該江柏廉作出或曾經作出憑其公職人員身分而作的一項或多於一項作為的誘因或報酬,即協助干擾案件編號為DCCC 1038/2021的司法程序,隱瞞其他犯人在該案的行為和參與;協助欺騙法庭,令法庭相信上述案件只由被告干犯並以此作為基礎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