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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主任被控偽造家訪紀錄 署方否認准「門外家訪」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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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派員家訪以打擊濫用公屋,一名房屋事務主任涉嫌訛稱她曾到東涌滿東邨19個單位家訪,惟家訪紀錄有問題,事後被控19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她否認全部控罪,今日(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房屋事務經理供稱,房署已向職員列明有關違規家訪的例子,亦沒有容許職員在疫情期間「門外家訪」。

承認事實提及,被告李碧琪(51歲)1996年入職為房屋事務主任,案發時隸屬離島區屋邨租約事務小組,其後調遷至善用公屋資源分組。

房屋事務經理勞潔霜供稱,房署已透過內部電郵通知職員有關家訪的違規例子,包括家訪時間少於一分鐘、沒有進入租戶單位、沒有核實租戶身分,以及報稱完成家訪,但其實租戶已過世等。

勞續指,房署2021年因應疫情令家訪出現不愉快事件,一度暫緩家訪;房署同年新增指引,包括提醒職員注意租戶的精神狀態,以及在許可的情况下由保安陪同家訪。辯方指出,由於疫情期間租戶抗拒職員入屋,故房署容許職員在門外家訪,但勞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