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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官指隱瞞身分 警長警員越權索三合會案CCTV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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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油尖警區反黑組警署警長及警員涉嫌越權,訛稱駐秀茂坪區,以索取三合會傷人案的閉路電視錄像。兩人昨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成。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斥兩人削弱公眾對警方信任,程度嚴重。被告還押以待法庭索取背景報告,3月6日求情判刑。

被告依次為警署警長沈志明(41歲)及警員楊卓麟(35歲)。2021年11月17日九龍灣臨利街發生傷人案,由東九龍重案組調查,翌日兩被告進入啟祥道開達大廈保安室索取相關錄像。兩人在審訊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

控方傳召的保安早前供稱次被告要求翻看錄像。劉官昨指,有片段拍攝到兩被告在保安室一同行事,他們互相知悉對方行為;次被告當時「揚一揚」、迅速出示委任證,保安無足夠時間查看,是蓄意隱瞞真正身分。

官:警長必知索片後要上報

辯方曾稱被告工作需「收風」防範復仇活動,查看閉路電視是常見做法,被告亦毋須表明身分。劉官指出,蒐集情報有不同方法,包括詢問其他隊伍,被告意識到涉案行為不屬日常調查,無透露身分並非為對上級指示保密。

劉官續稱,他們取得錄像後有充裕時間分析,惟無向上級匯報,特別是以首被告職級,必然知道要及時報告,讓警方部署跟進,批評兩人明知無獲上級指示和授權、出於個人原因和目的以不當欺騙的手法查案,以虛假身分並超越職權索取錄像,有違基本職責,構成故意失當行為。

【案件編號:KTCC14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