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港超教練招重文襲警罪脫 官斥男警作供「反口覆舌」 (17:36)

發佈於

前香港足球代表隊隊員、現任港超聯球隊標準流浪教練招重文,涉去年5月在新蒲崗被男警票控違例泊車時,關車門時撞到該男警。招否認一項襲警罪受審,案件今(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無罪。暫委裁判官周羡頤裁決時斥男警作供時「反口覆舌」、「強詞奪理」,與警員記事冊及書面供辭有多處出入,裁定被告無罪。招重文離開法院時被問到事件是否一場誤會,招表示「一定係啦,因為根本我都無做」。

報稱足球教練的被告招重文(54歲)否認於2023年5月3日,在香港九龍新蒲崗祟齡街65號仁愛街遊樂場外近燈柱AA6317襲擊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楊鎮陞。

周官裁決時指,涉事警員楊鎮陞在庭上的口供「經常反口覆舌」,出現多處出入,例如楊起初供稱曾「摸一摸腰」檢查被告身上是否有武器,亦同意搜身是正當的警務工作,並有記錄對被告進行搜身,但當辯方展示警員記事冊,顯示沒有記錄搜身或「摸一摸腰」,楊則解釋「摸一摸腰」是「搜查」而非搜身故沒有紀錄,周官直斥其說法「強詞奪理」。

周官續指,綜觀楊的供辭及其他控方證據,均未能顯示案發時車門打開了多少、楊站在甚麼位置、楊的腰間有甚麼裝備、假如被告伸手能否觸及把手,因此即使接納楊的供辭,亦未有足夠證據舉證被告襲警,裁定罪名不成立。被告聞判後向法官鞠躬及表示「多謝法官閣下」。

黃大仙警區交通隊警員楊鎮陞早前在審訊中供稱,他在案發日下午約1時18分,在崇齡街發現被告的車輛停在影響其他車輛的位置及無人看管,遂發出一張定額罰款告票。被告在對面的行人路跑過來斥責「叫住你都告,你夾硬嚟嘅」,並說了一句粗口。楊要求被告冷靜,被告返回車上,楊則站在車門與駕駛座之間,其時被告呼喝「你行開啦!」並用右手抓住車門向內拉,撞到楊的後腰,楊隨即拘捕被告及進行搜身,因被告不斷掙扎,他在同僚協助下為被告扣上手扣。楊回警署發現後腰越來越痛,按上級指示到醫院求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