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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mily】車主司機留意 6月底前續牌收費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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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財政預算案》本月28日公布,政府雖然話財赤,要研究加收費,但無講邊項服務要加價。不過,運輸署已做定措施,話為免市民喺預算案發表前趕向各運輸署牌照事務處遞交續牌申請,實施特別安排,容許符合指定要求嘅車主同駕駛者,可以喺6月底或以前按現行收費續牌。發言人話相關安排同財政預算案無任何關係,形容「運輸署亦不知悉關於《財政預算案》的內容」。

翻查資料,運輸署最早自2005年,喺每年預算案公布前都有特別換領牌照安排,但相關收費並非每年調整。運輸署又話,所有喺預算案發表日或之前合資格換領嘅車輛牌照,即係6月27日或之前牌照期滿而仍有登記嘅車,可以喺6月27日或之前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為牌照續期4個月或12個月。

至於正式駕駛執照及駕駛教師執照,同樣喺預算案發表日前合資格換領嘅話,即6月27日或之前期滿、喺換領時期滿不足3年,可以最遲6月27日按現行收費換領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