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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審特朗普案 聚焦叛亂條款 科州「選票除名」上訴開庭 辯稱總統非「官員」控罪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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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周四(8日)審理共和黨總統參選人特朗普對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一項裁決的上訴,有「叛亂者禁令」之稱的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款(下稱「第3款」)成爭議焦點,裁決結果將決定特朗普會否因為「參與叛亂」而被禁止再次參與總統選舉。今次是美國最高法院自2000年喬治布殊訴戈爾案以來,再一次直接介入總統大選爭議。

保守派大法官佔多數的最高法院,包括特朗普任總統時任命的3名大法官,周四聽取特朗普對「選票除名」案上訴的口頭辯論。特朗普並沒出席辯論。路透社引述消息人士報道,他周四稍後會前往內華達州。內華達州共和黨當晚舉行黨團會議提名總統候選人,預期特朗普將會輕鬆獲勝。

憲法「第3款」禁顛覆者為官

科羅拉多州有共和黨和獨立選民去年9月興訟,試圖阻止特朗普出現在該州2024年總統大選的初選選票上。他們援引第3款,指特朗普由於涉及2021年1月6日的國會山莊騷亂,因此不具備競選資格。

第3款列明,「任何人,凡是曾經以國會議員、合眾國政府官員、州議會議員或任何州的行政或司法官員的身分,宣誓擁護合眾國憲法,而後來從事於顛覆或反叛國家的行為,或給予國家的敵人以協助或方便者,均不得為國會的參議員、眾議員、總統與副總統選舉人,或合眾國政府或任何州政府的任何文職或軍職官員。但國會可由參議院與眾議院各以三分之二的多數表決,撤銷該項限制」。

到目前為止,只有科羅拉多州和緬因州援引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款,裁定77歲的特朗普沒有資格參加初選。兩州初選下月5日舉行。

身為2024年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提名領跑者的特朗普,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敦促其推翻科羅拉多州的裁決,並阻止其他州將他排除在初選選票之外。

最高法院將要決定3個憲法問題:

1)「第三款」是否適用於特朗普任總統時的行為;2)確定某人是否犯叛亂罪需要什麼條件;3)各州是否有權在未獲國會事先批准下執行第3款。

特朗普未涉叛亂控罪 科州假定有罪

在第一個問題上,特朗普認為第3款不適用於他,因為內容沒有特別提到總統或總統的宣誓,又聲稱總統不是「合眾國官員」(officer of the United States);第二個問題,迄今特朗普尚未被判定犯叛亂罪,亦沒面臨任何叛亂指控。科羅拉多法院假定特朗普犯叛亂罪作裁決是否犯錯,值得斟酌。其中一名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大法官稱,將特朗普從選票除名之前,他有權獲得「正當法律程序」。第三個問題,特朗普的律師和盟友認為,應當由國會採取行動,而不是把參選資格決定權交法院。

特朗普的法律團隊在最高法院口頭辯論前提交的答辯簡報中,列舉了其他第3款不適用於前總統的理由,例如第3款沒明確提及總統;參眾議員是民選而非被任命,總統不是由選舉人任命而是民選,只有「被任命」的官員才能成為合眾國官員等。

特朗普的律師呈交最高法院的文件,重申特朗普在技術上並沒有宣誓「擁護」(support)憲法。相反,在2017年1月的就職典禮上,特朗普宣誓要在他擔任總統期間「維護(preserve)、保護(protect)和捍衛(defend)」憲法。

伊利諾大學芝加哥分校憲法學教授施溫(Steven Schwinn)表示,美國最高法院在處理「第3款」案件方面沒有太多經驗,「很難預測不同的法官將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施溫說:「話雖如此,我預計該法院可能不會完全支持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的裁決……我懷疑該法院多數人不希望予人剝奪大量選民選擇權之感。」他說:「法院最有可能採取的應對方式是表示只有國會有權取消候選人的資格。」

最高院或不想介入 專家料交國會定奪

法院已表示會嘗試迅速採取行動,大幅縮短接收書面簡報和辯論的時間。特朗普的律師表示:「法院應迅速明確結束選票除名的,這些努力威脅剝奪數千萬美國人的選舉權,如果其他州法院和州官員跟隨科羅拉多的做法,排除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的選票,這將釋放出混亂和騷亂。」挑戰特朗普參選資格幕後團體的首席律師謝爾曼(Donald Sherman)稱,選民和選舉官員需迅速得到答案。

(法新社/新聞周刊/美國廣播公司/The Convers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