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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廣告部助理總經理涉向下屬收賄 將轉介區院審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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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歲的商報廣告部時任助理總經理早前被指向2名下屬索賄約3.5萬元,涉及其下屬為報館活動取得贊助費而獲得的佣金,因而被控3項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及後他被指向下屬收賄約8萬元,案件今日(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被加控5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轉介區院審理,排期於2月29日提訊,此期間被告獲准以3萬元保釋。

42歲被告胡桁誌,又名胡智衡,為《香港商報》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新增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1月至2022年1月期間,從兩名商報銷售代表即李國維及敖錦輝,收受五筆賄款共約8.8萬元,以協助二人取得活動贊助。

原本控罪則指,被告於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間,被告串謀李國維,向兩名銷售代表索取三筆賄款共約3.5萬元,以協助對方取得活動贊助,但遭拒絕。

同案被告李國維及敖錦輝,早前承認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共6罪,案件押後至3月6日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