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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話你知:盼以徵費減廢 非靠嚴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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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早於2005年特首曾蔭權年代發出《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2005至2014)》,提出推行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由提出至實施歷時近20年,究竟政策目標何在?

根據環境及生態局去年中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在題為「政策目標」的段落,局方表示推行垃圾收費是整個減廢策略中重要一環,透過提供經濟誘因,鼓勵各界珍惜資源,積極落實源頭減廢及乾淨回收,從而減少整體廢物棄置量。

局方又稱,首爾及台北市的經驗顯示,即使在實施垃圾收費後,公眾仍需時多年才逐漸培養減廢回收習慣,這些城巿在垃圾收費實施初期均着重以教育和宣傳來提高公眾認知和參與,而非透過嚴厲執法。政府認為在香港實施垃圾收費的整體方向,首要是讓市民養成減廢回收習慣,從而減低需支付的垃圾收費,而非嚴厲執法,這會令大眾容易接受。

(垃圾徵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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