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男警被控酒後行為不檢 官不滿8個月未答辯 (13:09)

發佈於

44歲警察簡偉迪涉去年1月休班期間,於深水埗損壞一間食肆的玻璃門及與9人打架,被控「醉酒及行為不檢」和刑事損壞共兩罪,今(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辯方稱需時索取醫療報告,再次要求押後待與控方商討。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表示,案件拖延近8個月仍未聽取被告答辯,「似乎有點兒那個」 ,遂將案件押後至3月28日再訊,表明是最後一次押後。

兩項控罪指,被告簡偉迪2023年1月27日在福華街17至25號福昇大廈地下一間食肆外,於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以及同日同地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該食肆的一趟玻璃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辯方甫開庭稱,醫院尚未提供完整醫療報告,加上被告改聘新的法律團隊,申請再一次押後案件,辯方為此致歉。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遂將案件押後至3月28日再訊,但強調除非有強烈理由,否則法庭不會再批准押後,屆時被告須就控罪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