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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提中聯辦國務院探監 求情信揭心路感國家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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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法官陳廣池昨在判辭大幅引用被告喬映瑜的求情信內容,稱要藉此顯示她已靜思己過。該求情信提到被告在內地監禁的遭遇,包括她在囚期間,中聯辦與國務院曾派人探望,以及內地警官與前來偵查的香港警員的循循善誘,令她有機會反省。陳官形容為「好一篇求情信」道出被告過往的心路歷程及她對自己、社會與國家的承諾,並在判刑後寄語被告痛定思痛,勿再以非黑即白的角度「看世界、看政治」。

被告喬映瑜案發前從事電話銷售及紋身服務。她本姓方,聲稱自小與家人關係疏離,自己鬱鬱寡歡,2017年出現抑鬱徵狀,後來改名換姓,與家人斷絕關係。

陳官判刑之前,特意問她會否恢復本來姓名以「認祖歸宗」,因她求情信稱已與家人修補關係,喬確認將改回原本姓名。陳官亦問喬如何撰寫該求情信,喬飲泣稱自己花了兩個月時間回想3年半獄中經歷和感受,將初稿交給律師批改後,再逐字抄寫成文。

承諾好好貢獻國家和香港

陳官庭上讀出喬的親筆求情信,提到「社會的熱烈氣氛導致當時無助的我突然變得激進……直至被通緝及在中國海域被抓獲,才能重新認識自己」、「在獄內的3年5個月中,雖然失去了人身自由,但幸運的是,我有充足的時間及一眾警官的幫助下,讓我了解到自己是何等熱愛自己的家——和平的香港」。

官讚好求情信 勸勿非黑即白看政治

信中另提到「被抓獲後的第一個除夕,中聯辦及國務院委派兩位女士前來探訪,使我理解國家還是關心香港年輕人」,最後喬承諾「做一個真正為香港帶來益處的青年,好好貢獻國家和香港」。

陳官形容「好一篇求情信」道出喬的心路歷程與承諾,但同時指喬要面對犯案的刑責,作為社會公義和法治的一環,以及她「人生路途上一個烙印」。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