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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煽惑集結案 鄒幸彤申保釋候上訴被拒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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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於2021年發表關於六四的文章,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一案,律政司上周四(25日)終極上訴得直,終審法院恢復鄒幸彤的定罪,發還予原訟庭處理刑期上訴。鄒幸彤今(30日)申請保釋等候刑期上訴結果,被法官張慧玲拒絕。鄒幸彤散庭時向親友揮手,稱「新年快樂,拜拜!」

鄒幸彤原審時裁定煽惑集結罪成,判囚15個月,其後上訴得直,律政司不服提終極上訴。終院5名法官上周四一致裁定律政司勝訴,發還予原訟庭法官處理刑期上訴。除了煽惑集結案的刑期未服畢,鄒幸彤仍有另案須還押。

鄒幸彤今由大律師吳宗鑾代表,律政司一方由高級檢控官劉允祥代表。今午開庭之前,有傳媒申請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解除報道保釋聆訊的限制,法官張慧玲最終拒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