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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張:同信念否 也要遵黎指示 編採自主言論自由 「不包括對老闆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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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第18天審訊,前《蘋果》社長張劍虹首日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出,黎智英不曾下達編採指示,《蘋果》享有編採自主,加上公司上下的價值觀與黎智英一致,均相信自由、民主,根本毋須訂明編採方向。張劍虹一概否認,重申《蘋果》依從黎的編採指示營運,「佢(黎)吩咐我哋做,我哋無得選擇㗎」,自言只負責監督下屬按黎的指示行事。

代表黎智英的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昨日開始盤問控方從犯證人張劍虹,他首先提到張曾在多間傳媒機構工作,是資深新聞從業員,與黎智英同樣相信民主、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深信傳媒是監察政府的第四權;張劍虹表示同意。至於《蘋果》上下是否抱持相同價值觀,張則表示《蘋果》的編輯團隊很大,部分人可能只是「打份工」,不肯定他們抱什麼信念,但相信必定「知道黎生有呢個價值觀,佢哋都一定會配合,因為都係佢哋嘅工作」。他確認馮偉光、陳沛敏有相同信念,但不清楚楊清奇的理念。

專欄採訪按黎要求 若無指示「不會做」

張早前在控方主問時多次重申只按照黎的指示行事,辯方昨在庭上指張和黎的價值觀相同,黎根本毋須下達指示,張隨即加快語速反駁:「就算係有(相同)價值觀,唔代表黎冇畀指示吖嘛,黎生係絕對有畀指示。」張又強調黎的編採指示涉及《蘋果》的營運方向,超出價值觀的範圍,例如在反修例時期,黎指示「催谷啲人上街」,又親自參與遊行,吩咐《蘋果》報道,亦在其專欄「成敗樂一笑」撰文,不斷呼籲讀者上街,「我唔相信如果黎生冇一個咁清楚嘅編採指示,我哋呢班人即使覺得應該要有言論自由、應該要有法治,係會做出呢啲嘢囉」。

辯:信息口脗非命令 張:客氣也是命令

控方另一指控是黎透過「飯盒會」定下編採政策,辯方則主張「飯盒會」源於黎觀察到公司士氣低落,希望加強與中低層員工的溝通,並非用作下達編採指示;張劍虹一概不同意(見另稿)。

至於控方指黎透過WhatsApp下達指示,辯方呈遞其他信息內容(見表),指黎「不是以命令口脗」落指示,只是提出建議,不一定要跟從;張則認為信息的語氣雖較「客氣」,但「已經係一個命令」,自言很少表達異議,若非完全不可行,一般均會跟從黎的方向執行。

辯方昨呈上《編輯室約章》,列明《蘋果》不應禁止發表屬言論自由的評論,合約列明《蘋果》有「編輯自主權」;張回應稱,《蘋果》有編採自主的「想法」,但「黎生嘅編採政策,佢吩咐我哋做,我哋冇得選擇㗎」,而「言論自由」亦不包括「對老闆(黎)說不」。

指常人多將《蘋果》與黎聯想在一起

另外,張在盤問下同意,不同傳媒機構有不同方針,報章有立場並不是問題,但不肯定讀者是否根據自身立場購買支持其觀點的報章。張舉例,有讀者為睇馬經購買《蘋果》,亦有讀者是為支持《蘋果》的立場,「好多人知道《蘋果日報》就係黎生嘅報紙」,並時常會將《蘋果》與黎聯想在一起。

【案件編號:HCCC 51/22】

明報記者

(黎智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