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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23條立法今啟諮詢 料未有藍紙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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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府公布今日將啟動《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公眾諮詢,特首辦昨晚發出採訪通知,稱特首李家超今早10時召開記者會,題目為「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公眾諮詢」,律政司長林定國和保安局長鄧炳強也會出席。據悉,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下午將臨時加插議程,鄧炳強將匯報立法工作。

政府又稱,行政會議今日不舉行會議。據悉,當局昨向行會成員簡報諮詢要點。綜合消息人士,當局今日只會公布諮詢文件,不會公布外界預期的藍紙草案,而公眾諮詢期「唔會好長」。

諮詢期「唔會好長」 立會臨時加插議程

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立法議程,包括在今年上半年或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Safeguarding National Security Bill)。

另外,政府昨向公務員發電郵,稱若有市民就23條提出意見,可建議市民傳往保安局新設的電郵地址,若市民堅持要發表意見,前線公務員可抄下意見代轉交保安局。

保安局新設電郵供提意見

基本法23條規定,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叛國、反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竊取國家機密,禁止外國政治性組織在港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政治性組織與外國政治性組織建立聯繫。2020年人大常委會制訂及實施《港區國安法》,包含分裂國家、顛覆、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勢力罪。

港府2002至2003年曾推動23條本地立法,主要修訂《刑事罪行條例》、《官方機密條例》及《社團條例》。當局2002年9月啟動3個月公眾諮詢,其間政府沒採用無既定立場的「白紙」諮詢,而是採用藍紙草案諮詢;再隔約兩個月,政府2003年2月向立法會提交《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草案當時引起反彈,2003年7月1日大批市民參與七一遊行,其後政府撤回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