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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警案眾被告不自辯不召證人 4月底結案陳辭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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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警員涉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遮擋閉路電視鏡頭,誣衊露宿者藏毒及砸爛罐頭,案件今(29日)在區院續審。法官早前裁定被告表證成立並須答辯,各被告均選擇不自辯、不傳召辯方證人,案件押後至4月30日結案陳辭。

被告為郭展昇、韓廷光、梁飛鵬、龐雋詩、林華嘉、莫志成、尹栢詩及陳守業;同屬深水埗特別職務隊第一隊。

被告尹栢詩面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她的代表大律師指,控方拒絕在承認事實列出被告曾否入讀偵緝訓練學校,控方也反對重召同隊督察蘇文浩作供。辯方強調,總督察的證供已確認警員憑經驗檢取證物,蒐證工作在偵緝訓練學校教授,而在職特別職務隊的年資較淺。

法官張潔宜指出,控方早於開案陳辭表明立場;而辯方之前有機會盤問卻不問,質疑為何目前要回頭再問。法官續問辯方,撇除偵緝訓練課程,被告有否上過其他課程,又稱「被告始終都會執勤」,又問是否預料督察會談及課程內容。辯方透露,督察沒有上過偵緝訓練課程,故不會就此提問。

控方認為,被告曾否入讀上述學校與案無關,督察亦只能基於其他紀錄作供,「除非辯方話課程有教佢哋唔可以寫假嘅事情」。經過討論後,張官認為不應繼續在這議題上耗時,建議以承認事實處理。控辯雙方承認指,警長林華嘉以外的其餘7名警員於案發2020年2月4日前,未曾於偵緝訓練學校修讀偵緝訓練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