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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本港屬唯一司法管轄區與內地互認民商事判決 料國際投資者更願在港解決商業紛爭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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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今起生效,律政司長林定國表示,新機制涵蓋大多數商業、投資和商務合約糾紛,讓兩地法院相互認可和強制執行就民商事案件作出的判決,可免除當事人就同一爭議在內地和香港法院分別提出訴訟的需要,相信有利於香港提升作為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又指香港是唯一一個與內地相互認可及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司法管轄區,相信會讓外國投資者更願意在內地探索投資機會,並選擇國際社會熟悉及信任、擁有普通法制度的香港,作為解決商業紛爭的地方。

最高人民法院與律政司今在港合辦研討會,逾200名法律界及商界人士、外國駐港領事等出席。林定國致辭時說,一國兩制之下,兩個法律制度之間要維持清晰界線,但亦需要建立橋樑,令香港可充分發揮普通法制度,助力國家發展,認為新安排對內地及香港來說均是重要里程碑,可減低跨境強制執行判決所涉及的風險、法律費用和時間。

林定國又強調,新安排符合國際慣例,亦在互相執行判決的需要與保護當事人權利之間取得平衡。而程序上,為防止同一案件出現平行訴訟或多個訴訟,一旦申請人在港申請登記判決,所有正在香港進行、牽涉同一涉案人士的相關法律程序均需終止;如果內地判決已成功在港登記,就同一案件任何人均不能在港重新興訟。他說,在香港申請登記的內地判決時,香港法院關注點在於該判決是否經公平公正的過程得出,而非該判決最終誰是誰非。

楊萬明:基本實現內地與香港民商事案件司法協助全覆蓋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致辭時表示,內地與香港至今已簽署9項司法協作安排,最新安排下,內地與香港9成的民商事案件能互認及執行,是實現在一國之內最大範圍的互認執行,基本顯示民商事案件司法協助的「全覆蓋」,期望兩地的司法人員不斷推動兩地司法法律規則銜接的新發展,不斷深化一國之內更緊密、更包容、更互信的司法聯繫。他又說,香港是不同法系、跨境法律規則銜接的重要聯繫,亦是國家加強參與國際合作及全球治理的重要窗口和力量,相信新安排下可極大增加域外當事人選擇香港法院來解決涉及內地資產案件的需求,為香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與爭議解決中心,增加新的發展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