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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副校非禮男學生罪成囚12周 准保釋候上訴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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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前男校副校長涉嫌在的士車廂內,對一名當時讀中五男學生攬腰,及用手來回撫摸男生大腿。他否認一項非禮罪受審,裁判官今日(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指,受害男生作供清晰,接納他所說為事實,即男生被摸時驚嚇,又「起哂雞皮」,但礙於被告地位而不敢反抗,畢業後因見師弟匿名投訴被告,男生想為師弟「撐腰」而揭發事件。裁判官考慮事件涉師生關係,被告違反誠信,不論他猥褻程度孰重孰輕,都不能接受,判處他監禁12周。被告在判刑後提出保釋等待上訴,獲官批准。

匿名被告C.W.K,案發時在一所男校任職副校長。辯方求情指,被告未婚,前年7月離開該所男校,相信日後再難執教鞭,其長俸被學校扣起,至今仍未發還。他目前從事環境事業的項目經理,月薪1.5萬元。辯方續指,被告隔着衣服觸摸事主,沒有粗魯行為,而且男校學生玩耍時與教師打成一片,他們對於被接觸身體的容忍度比起女生較高,裁判官何慧嫻打斷辯方指「未必認同。」

辯方為被告呈上5封由該校教師與舊生撰寫的求情信,有舊生讚揚被告願意為學生付出心血,明明以他本領可以在更優秀學校任教,卻留在該所男校以照顧學生。何官判刑指,求情信讚揚被告為人正面,但是案中罪行嚴重,即使隔衣非禮的猥褻程度不高,但是兩人是師生關係,故被告猥褻程度孰重孰輕,都是不能接受。

案發於2015年10月31日,當時就讀中五的X與被告在校外舉行活動,在活動完結後,X、被告與一名男同學一同乘的士回校。返校途中,被告突然伸手攬X的腰部,然後改為用手撫摸X大腿約5秒,最後再伸手攬X腰。X當時被嚇得成身僵硬及「起哂雞皮」,但怕得罪被告會影響自己成績,故不敢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