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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煽殺鄧炳強 辯稱發噏風 官斥被告歪理 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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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2020年在facebook發帖文,稱「今晚又爆大鑊!告黎智英CLS!!!」,五旬保安員涉留言稱若多人入警總殺害時任警務處長鄧炳強,他們不會「咁高氣焰」。保安員否認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昨在區院被裁定罪成,法官批評以「發噏風」開脫罪責是匪夷所思,反問勒索恐嚇是否同樣可獲免責。被告還押至2月7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等報告,法官明言不一定接納報告建議。

求情稱有精神病史

官:適應障礙好多人有 無睇醫生啫

辯方求情指,被告周健國(現53歲)有精神病史,若被判囚承受較大壓力;法官李慶年稱「適應障礙症好多香港人有,不過無去睇醫生啫」。辯方同意被告在網上留言不足兩天便已遭移除,李官指有人在被告留言後指他「可能違反國安法」,辯方解釋被告當時睡覺、沒有留意。

李官裁決表示,被告在庭上證供和錄影會面的招認出現關鍵矛盾,證供不可信及不可靠,例如他提到於2020年12月留言時「好暴躁」、擔憂小朋友學壞,但留言明顯具煽動性、教壞小朋友,前後矛盾。

李官指出,被告作為有從商經驗的成人,以「發噏風,講完就算」來開脫罪責,說法匪夷所思;質疑勒索恐嚇、黑社會收保護費是否可以同樣理由刑事免責,認為辯方以歪理說成道理。被告在錄影會面招認不滿政府、警隊,以及黎智英被捕。李官拒納被告聲稱沒留意帖文屬於林卓廷專頁,認為他只是掩飾過錯。

指被告事前考慮8步驟 非一時鹵莽

對於辯方力陳留言是鹵莽情緒的表達,李官並不認同,稱泄憤可選擇私隱設定,只在「志同道合」三五知己的群組私訊發泄,非在公眾平台發放信息。李官認為,被告留言不是鹵莽之舉,事前至少經歷考慮8個步驟,他解釋留言為了「圍爐」是尋找開脫的藉口,裁定他鼓勵他人向警隊高層報復、用暴力解決問題。

【案件編號:DCCC 4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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