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要聞

剷安全島兩死的士司機認誤殺 辯:無法解釋原因

發佈於

【明報專訊】大埔廣福道2021年8月嚴重車禍,紅色的士「抽頭」越過雙白線,超越兩輛因紅燈停車等候的車,再切回原線時失控剷上安全島,撼向過路人群,導致2死8傷。的士司機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兩項誤殺罪及4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法官關注,被告應跟隨前方的車停車,為何突然切線向前駛,「除了要快之外,看不到有何原因」。辯方稱被告無法解釋原因,但承認案情嚴重。

駕車近50年3罰款案底 官質疑不準

辯方透露,被告莫培華(現66歲)任職私人司機,案發時兼職駕駛的士,1977年取得車牌。辯方求情稱,被告事後自責和內疚,冀向死傷者家屬衷心道歉。法官陳慶偉質疑,被告駕車近50年,呈堂資料只顯示3個交通罰款案底,似乎不太準確,控方遂稱會索取進一步資料。

陳官關注被告為何切線向前駛,辯方稱無法解釋原因,但承認本案嚴重程度非常罕有。陳官遂稱,被告當時沒飲酒,涉事的士亦無乘客,「完全看不到有必要(這樣做)」。案件押後至2月22日判刑,被告繼續還押。

官:除了要快 看不到有何原因

案情稱,事發2021年8月22日早上11時,廣福道駕駛交通燈亮紅燈,西行線上的私家車和綠色的士均停下,行人陸續過馬路。被告駕駛之紅的未有停下,加速右轉「爬頭」越過前方兩車,切入對面的東行線。被告以時速約50公里再切回西行線,紅的隨即撞向安全島,並撼中一支交通燈。共6名途人捲入車底,包括37歲孕婦和4歲男童。

事件導致一男一女死亡,男死者腦組織被擠出顱腔,胸部和脾臟受傷;女死者胸部、脊柱和骨盆受傷,因身體多處受傷致死。涉事4名傷者傷勢嚴重,受傷孕婦胸部和手部受傷、顱骨骨折和腦內血腫,2022年1月誕下嬰兒;受傷男童腦出血、擦傷和腸道損傷。

被告在警誡下拒絕回答有關交通意外的問題,他接受酒精呼氣和藥物影響測試結果均呈陰性。政府化驗師發現涉事的士機件運作正常,並發現被告起初以時速32公里行駛,後來增至時速51公里,超出路段車速限制。

【案件編號:HCCC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