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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漢籲殺警隊高層煽惑傷人罪成 官不信「發噏風」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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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2020年在facebook發帖文,稱「今晚又爆大鑊!告黎智英CLS!!!」,五旬保安員涉留言稱若多人入警總殺害時任警務處長鄧炳強,他們不會「咁高氣焰」。該名保安員否認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經審訊後今(24日)在區院被裁定罪成,法官批評他以「發噏風」開脫罪責是匪夷所思,反問勒索恐嚇是否同樣可獲免責。被告須還押至2月7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等報告,法官明言不一定接納報告建議。

辯方求情指,被告周健國(現53歲)有精神病史,若被判囚承受較大壓力;法官李慶年稱「適應障礙症好多香港人有,不過無去睇醫生啫。」辯方同意被告在網上留言不足兩天便已遭移除,李官關注到,有人在被告留言後指他「可能違反國安法」,辯方解釋被告當時睡覺、沒有留意。

李官裁決指,被告庭上證供和錄影會面的招認出現關鍵矛盾,證供不可信及不可靠,例如他提到於2020年12月留言時「好暴躁」、擔憂小朋友學壞,但留言明顯具煽動性、教壞小朋友,為前後矛盾。

李官指出,被告作為有從商經驗的成人,以「發噏風,講完就算」來開脫罪責,說法匪夷所思;質疑難道勒索恐嚇、黑社會收「保護費」都可以「發噏風」來作刑事免責,並認為辯方以歪理說成道理。被告在錄影會面招認亦顯示,他不滿政府、警隊,以及黎智英被捕。李官拒納被告聲稱沒留意帖文屬於林卓廷專頁,認為他只是掩飾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