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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灣區熱搜:穗拆遷推房票安置 可換新樓 靈活度有限 村民多揀現金原址回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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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廣州月初首次以「房票」方式作為收地拆遷補償,持票者可在指定發展商新樓盤中揀樓兌換,可另外獲得政府獎金,且不受限購政策限制。不過,因「房票」靈活度有限,接受程度仍相當低,附近村民仍多數選擇傳統的現金或是原址回遷。

明報記者 林迎

面值250多萬元 限年內兌付

「房票」議題在廣州市討論已久,1月4日,《廣州市房票安置實施方案》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1月5日,廣州市荔灣區土地開發中心在石圍塘徵地現場開出了荔灣區第一張、也是全市第一張房票。當日共有8名拆遷戶到現場領取房票,據荔灣區政府公布,房票票面價值25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另加政府獎勵1萬多元,限期一年內兌付。

房票上注明持票人姓名和身分證號碼,可供其本人或直系親屬購買「定點入庫」的新建私人樓。首批「定點入庫」發展商名單包括荔灣發展集團、中海集團、珠江實業、力誠投資公司。荔灣區土地開發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不斷完善制度,並在聚龍灣、花地河西片區等項目推廣房票安置。

不過,石圍塘附近村民並不看好,當地共491戶拆遷,8張房票僅佔其中1.6%。村民李先生對記者說,他寧願選擇回遷房,「300萬房票,間屋400萬,你買不買?搞到沒屋住又一身債」。另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村民則稱拿現金最靈活,「不是個個都想買樓,拿到現金租屋住也可以」,但他亦留意到房票不受限購的條款,稱如果手中有多於一套村屋,可考慮部分選擇房票。

建「房源超市」線上平台供選擇

城中村改造不再新建回遷房

據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公布,是否選擇房票全屬自願,被拆遷者可在房票、現金或回遷房屋中選擇一種或多種補償方式,若房票到期仍可換回現金,但會損失政府獎金。房票也可以在合資格村民之間轉讓,但只限一次;由本人在同區兌現的,可不受限購政策限制,但如果轉讓給他人或是跨區揀樓,仍然要符合限購資格。廣州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稱,未來全市將建成「房源超市」線上平台供房票持有人選擇,實施房票安置後,城中村改造項目原則上不再新建安置房(即回遷房),房票可縮短樓市去庫存周期,也可避免大量新建安置房的資源浪費,又滿足居民多樣化需求,實現多方共贏。

專家:樓市下行 政府欲實現多方面目的

全國有河南鄭州、江蘇南京、福建廈門等多個城市出台房票,廣州是一線城市中首例。廣東省城規院住房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對內地傳媒稱,廣州推出房票是向市場發出信號,「在市場預期下行、購買力不足的情况下,迫切需要房票來實現多個方面的目的」。他解釋,對於發展商而言,若不用建設安置房,可減輕資金壓力;對於政府來說,又可騰出土地空間給更多公共設施。

不過李亦認為,對村民選擇房票安置的比例不能太樂觀,因為過往村民祖祖輩輩住在一起,鄉緣、血緣都在這裏,更傾向於原址回遷;此外,村民過慣收租生活,希望維持「住一套、租兩套」的生活模式,會考慮房票的多數是以下情形:一是手上有多套村屋,二是已遷出村外者,三是希望將私人樓給子女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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