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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警涉毆街友屈藏毒案 上司稱認人時曾掉亂被告警員號碼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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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警員涉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遮閉路電視鏡頭,誣衊露宿者藏毒及砸爛罐頭等,案件今(18日)在區院續審。時任當區總督察從閉路電視片段認出8名被告,有兩人分別砸打物品及向鏡頭扔紙巾。總督察同意警方可能粗暴鑿開罐頭,以調查裡面藏毒與否。辯方指出,總督察兩、三年前認人時並不肯定,如今亦非百分百肯定,他表示「我唔同意,我盡咗力」,澄清當年認人時掉亂同僚號碼,故才更改。第3被告梁飛鵬在錄影會面稱從片段認出自己及同袍,閉路電視拍攝到他爬上木柱,他解釋欲以不同角度觀察花糟,擔心該處「收埋違法物品」。

時任深水埗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謝于毅作供指,他負責監管8人所屬隊伍,他在2020年案發片段認出首被告郭展昇在公園揮棍打物,第4被告龐雋詩在鏡頭下方向上拋擲紙巾,但謝在警員被指毆打露宿者的畫面未能認出涉事人士。

在辯方盤問下,謝表示任職約18年間曾進行3次與緝毒相關行動,他同意收藏毒品的方法日新月異,例如藏在食物罐頭、袋裝米及豉油樽內。辯方稱「你哋(警方)唔會帶定罐頭刀㗎嘛」,警員會在現場找尖銳工具、從多方面揼開密封罐頭,謝指如果懷疑藏毒就會打開它們。

辯方形容,警方緝毒時可能會粗暴及用力鑿開罐頭,謝于毅同意稱,只要相信該些物品藏毒就會開啟。辯方問謝,片段中有人用高爾夫球棍鑿物,目的是否檢查內裡有沒有藏毒。法官和控方質疑證人並不在場,如何得悉該人目的,其後辯方撤回問題。

辯方提到,事後有關於警員「打爛嘢」查詢,謝於同僚受查期間沒仔細問及,案發時有無物品遭破壞,或者他們曾否問過誰是物主。辯方引述警方內部程序手冊,指警隊「鼓勵」警員得悉有人失職時提供協助,並非「必須」,謝認同手冊字眼。

控方其後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警方覆述次被告韓廷光的口供指,韓見涉事露宿者阮文山形跡可疑,附近椅背露出刀鋒,遂與隊員制服及拘捕阮。閉路電視拍攝到阮被拉去木亭,但韓稱「無嘢講」,只說當天沒見過有人遇襲受傷。至於第3被告梁飛鵬在片段認出自己及同袍,閉路電視拍攝到梁爬上木柱,他解釋欲以不同角度觀察花糟,擔心該處「收埋違法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