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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照顧中風夫 不符津貼資格 視障婦:沒裝窗花已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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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年前丈夫突然中風,令嚴重弱視的盧麗華從此扛起照顧者重擔,「如果我家沒有裝窗花,可能我一早就跳了下去」。視障照顧者比一般照顧者面對較大困難,惟69歲的麗華因正領取傷殘津貼,不符領取照顧者津貼資格。她慨嘆為了節省開支,每一元都要慎重使用,期望政府將身為殘疾者的照顧者納入照顧者津貼計劃,令殘疾照顧者有尊嚴地生活。

盧麗華獨力照顧80歲「糖尿上眼」的丈夫,她說丈夫20年間三度中風,並因心臟病接受心瓣手術,中風亦導致丈夫平衡力受影響,需24小時照顧。由於需買護眼保健品,防止視力急速惡化,夫婦每月生活開支約1.5萬元。

月開支1.5萬 覆診黑雨不敢搭的士

麗華慨嘆為了省錢,丈夫每月兩次覆診兩人只會以兩元優惠乘巴士,即使黑雨也不敢搭的士,亦會去較便宜的深水埗北河街市買菜。

麗華正領取傷殘津貼,因此不符資格申領照顧者津貼。她說照顧者津貼未必幫得上很多,卻代表了政府沒有放棄視障照顧者,「就是我們生存都有一個尊嚴,能夠受到社會的重視」,「至少不用省得一元就一元這樣(生活)」。

香港失明人協進會去年底一項照顧者調查訪問104名視障會員,逾三成半同時為視障人士及照顧者;逾九成會員認為應將本身為殘疾人的照顧者納入照顧者津貼計劃。

協會稱曾多次向社署建議將身為殘疾者的照顧者納入照顧者津貼計劃,惟被以「雙重福利」即殘疾者已領取傷殘津貼為由而拒絕。會長黃俊恒質疑傷殘津貼是為了回應傷殘人士因自身殘疾而衍生的開支或經濟負擔,「照顧者津貼的原意是為了讓一些因為要照顧家人而放棄工作的人提供資助,對不對?為什麼作為視障的朋友、作為殘疾人士,不可以得到這個津貼呢?」

被照顧者須輪候政府資助護理

協會質疑門檻過高 不符居家安老政策

該會亦認為照顧者津貼申請門檻過高,即使不少受訪者已滿足照顧者津貼中的照顧時數要求,卻因同住被照顧者未有輪候政府資助長期護理服務如院舍,而無法申請照顧者津貼,與當局提倡的居家安老政策不符。麗華亦解釋因丈夫曾突然休克,擔心院舍職員未必能及時發現,故主要考慮居家照顧。

社署:申領者須有能力承擔責任

受惠傷殘津貼非合適照顧者

社署回覆本報稱傷殘津貼旨在為嚴重殘疾居民每月提供現金津貼,以應付因嚴重殘疾引致的特別需要;申領「為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生活津貼計劃」的人須有能力承擔照顧殘疾人的責任,如被評估為嚴重殘疾而受惠於傷殘津貼,不能視為合適的照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