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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清潔工篩違規垃圾 物管業指工時增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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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前日談及垃圾徵費安排,稱物業管理公司不可採用「包底」方式,免除住戶用指定袋,但可用額外指定袋收集違規垃圾,形容做法屬「執手尾」。香港物業服務聯盟主席甄韋喬表示,早前有個別公共屋邨及私人屋苑測試,前線清潔工將違規垃圾分開處理、通知物管公司等,發現工作時間增約兩成,意味工資亦相應上升,相關成本最終轉嫁住戶。環保署助理署長胡勁欣稱明白清潔工及物管公司都有困難,「如果唔包好啲違規垃圾,係上唔到垃圾車」,籲市民「從良知同道德高地,都應該做好本分」。

業界:工資相應升 成本轉嫁住戶

甄韋喬昨日接受港台《千禧年代》訪問時表示,現時距離垃圾徵費實施僅兩個多月,但至今仍有不少大廈法團未與物管公司商討如何處理違規垃圾。

甄及後回應本報時說,新措施下清潔公司始終需為違規住戶棄置垃圾「執手尾」,致工作量增加,早前在個別公共屋邨及私人屋苑測試,清潔工人將違規垃圾分類出來,並通知物管公司,結果顯示至少增加約兩成工作時間,「還未計需購買額外指定袋的成本」。至於住戶需額外支付的金額,他指目前難以估計,視乎多少住戶違規,「愈多人違規,額外成本愈高」。他又說,私樓每日收一次垃圾,公屋收兩次,增加工時更多。

被問到是否容許物管公司以大型指定垃圾袋套在每層樓的垃圾桶,胡勁欣在同一節目稱「無話唔准」,但這樣不但引導住戶以為毋須用指定袋,亦造成雙重徵費。她又指每層樓放置一個100公升大型垃圾袋售價為11元,並不划算,亦反映在管理費上;如大廈只有少數人違規,清潔工將違規垃圾分類出來,只需以容量較細指定袋「執手尾」,成本遠低於每層樓設大型垃圾袋。

環署胡勁欣:地拖棍可鋸開入袋

談及大型垃圾處理方法,胡勁欣指若垃圾太大未能放入指定袋,就需在物件貼上價值11元的標籤貼紙,如棄置地拖棍,可鋸開兩段放入。

另外,謝展寰昨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截至上月底環保署「綠展隊」已舉辦約900次與垃圾徵費相關的宣傳活動,約9萬人次參與,涵蓋的住宅大廈約佔全港約六成人口,當局正與民政事務總署商討,透過關愛隊在所屬地區推廣垃圾徵費。